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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政策

壹、目的

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作業程序,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,並展現對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之決心,特此訂定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管理最高指導方針,以建立安全、可信賴之資訊服務,並確保本公司執行業務工作皆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,維持業務持續運作,降低個人資料遭受不當揭露之風險,進而保障相關人員之權益,確保本公司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與資訊安全,維護本公司聲譽與提供永續服務。

貳、目標

1. 本公司在執行外部業務與內部行政作業時,有關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等活動,應符合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使危及資料保護相關事故發生機率降至最低。

2. 建立本公司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之標準作業程序,避免人為作業疏失及意外,並加強本公司全體人員(包含業務員與行政人員,以下同)對於個人資料保護之安全意識。

3. 保護本公司所管理之個人資料,防範人為意圖不當或不法使用,降低駭客、病毒等入侵及破壞之風險。

參、適用範圍

本聲明適用範圍為本公司全體人員或委外人員因執行業務、內部行政作業或委外專案所涉及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等相關活動。

肆、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與利用

1. 本公司為執行業務、內部行政作業或委外專案等需要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經當事人同意分享個人資料外,所有個人資料之蒐集作業與特定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。且適當、相關、不過度且公平與合法地從事個人資料之處理。

2. 本公司僅於下列情形之下,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:

(1) 法律明文規定。

(2) 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。

(3)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、身體、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。

(4)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。
 
(5) 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,且資料經 過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。
 
(6) 經當事人同意。
 
(7) 有利於當事人權益。
 

伍、個人資料之保護

1. 本公司已成立個人資料保護組織,明確定義相關人員之責任與義務,建立與實施個人資料管理制度。

2. 本公司考量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範要求,定期進行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,並採取適當安全措施,以善盡個人資料良善保護之責。

3. 本公司因業務所擁有之個人資料負有保密義務,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或有下列情形除外:

(1) 司法機關、監察機關或警政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。

(2) 本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公進行業務檢查所需。

(3)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。

(4)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(構)為緊急救助所需者。

4. 本公司於賦予個人資料存取權限時,僅開放業務需求之最小權限,並實施權責區隔與獨立性審查。

5.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限屆滿時,本公司將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,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相關個人資料。但因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
6. 本公司每年定期辦理個人資料保護宣導教育訓練,以提升全體人員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意識。

7. 若有發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相關規範之個資事件,本公司將立即進行緊急通報應變作業,並依相關法規與本公司人事規章辦理懲處。

陸、當事人權利

本公司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要求,提供當事人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1.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
2.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3.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
5. 請求刪除。

但本公司因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,本公司得拒絕之。此外,若執行上述權利時,將可能導致影響當事人相關權益。

柒、個人資料保護聯繫管道

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公開作業之聯絡方式,詳列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/個人資料管理政策網頁。

捌、參考依據

1. 個人資料保護法。

2.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。